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23年路基护栏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ZJTY-2023-01-30-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23年路基护栏提升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23年路基护栏提升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23年路基护栏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将全线路基段边侧钢护栏提升为A级钢护栏,剩余互通区匝道边侧钢护栏提升至A级钢护栏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路养护二级及以上等级证明(须附证书复印件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达标状态“通过”截图,否则不予确认)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完成过一个(含)以上合同段且单个合同金额为2500万元(含)以上的养护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波形梁护栏施工)或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 10.拟派 11.拟派 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本项目须派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已通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须派2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已通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履历证明,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履历真实性有疑问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历的合同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对。 13.以上投标人和 有资质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