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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公告

   日期:2023-02-07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 以 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 以 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关于对天柱县水务局《关于要求核准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和监理费用栏标价的函》的复函天发改投资〔2019〕140 号、天发改投资〔2021〕106 号、天财预审评函〔2022〕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4686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天柱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天柱县水务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街道城内 。
2.2 建设规模:建设雨水排水管渠20Km,雨洪泄洪通道7.56Km,雨水调蓄设施1座,排水泵站1座,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及设备1套 。
2.3 合同估算价:27145510.67元。
2.4 计划工期:365 天。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7日 00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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