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电化学储能设备试验与测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目前,我院已承接浙江温州梅屿、泰州电厂电化学储能设备试验与测试技术服务。同时,我院正在建设储能检测实验室,未来我院将承接更多的储能设备试验与测试服技术务。因此,开展储能设备试验与测试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范围:储能设备驻厂监造、储能设备出厂预验收、储能系统核心部件抽检、储能电站系统调试、储能电站涉网试验与并网检测、储能电站建模仿真与参数测试、储能电站运行评价。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本项目服务期届满或达到合同总价控制限额时,采购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全国范围服务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授权领域需要同时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电化学储能系统)。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储能电池单体、储能电池模块、储能电池簇、储能变流器、储能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并网6个检测项目的业绩,且每个检测项目的业绩不低于2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相应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检测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报告封面页信息,封面页要同时具有CNAS和CMA印章。若一份合同中包含多个检测项目,则可提供合同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业绩按检测报告数量计算。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