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 郭家湾煤矿51204综采工作面电牵引滚筒采煤机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租赁一台新电牵引滚筒采煤机或经过大修(大修标准见招标技术要求)后的采煤机,采煤机装机总功率不低于2405kW,采高范围3500-6000mm,包括租赁期内配件供应、维修服务、采煤机往返吊装运输等。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租赁期限:预计自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约16个月,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或矿井接续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租赁期延长或缩短。
2.1.4、服务地点:郭家湾煤矿。
2.1.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郭家湾煤矿5-1煤一盘区51204工作面地质条件、设备配套等要求。
2.1.6安全要求:防护设施齐全,保证设备能够安全可靠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2.1.7其他:本项目结算原则以煤机过煤量单价据实结算,租赁期内原煤总产量预估443万吨(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或矿井接续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租赁期延长或缩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网址http://www.aqbz.org/Home/Index.aspx。)。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采煤机销售或租赁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