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管道    公告  招标  招标公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搬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3    
核心提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搬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正诚招标咨询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搬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正诚招标咨询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搬迁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正诚竞磋(服务)2023-001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0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整体搬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 经信用中国、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a.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b.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