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征集(第二次增补)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征集(第二次增补)。
1.2招标范围
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确定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资格。辅助协作的服务范围涉及国内相关水电站、新能源电站、输(配、变)电站等的检修、技改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各电站检修、技改期间的设备拆解、安装、搬运、清扫、防腐刷漆等辅助协作工作。此次征集确定的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三个年度。
特别提醒:合格供应商征集时,不分地区。
1.3合格供应商选择、框架合同
本次招标的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
各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力检修辅助协作合格供应商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入选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电力检修辅助协作项目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或竞谈)。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将终止(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所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施工或劳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