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润滑油公司金属加工油添加剂MOA采购预案(WZ20230217A/B-1005-113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MOA-3;MOA-4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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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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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属加工油添加剂\MOA-3 桶装 | 22000.00 | 千克 | 包-B1-MO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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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7 国家强制性认证(仅适用于危险化学品) 7.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若投标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量,不符合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条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属实则视为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格。 7.2 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7.3 危险废物处置。提供装置产生的废物处置方案并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涉及危险废物的,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承诺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涵盖实际生产/经营规模和本次招标中标执行份额,不存在超量生产/经营。 3.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 3.1.9 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 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1.10 生产商需提供: (1)主要原材料清单;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国产原料为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为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所有原材料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1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3.1.12 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润滑油行业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或销售发票。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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