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框架协议-包3在线可燃点红外(长红外)气体检测器(WZ20230307-3809-128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可燃点红外(长红外)气体检测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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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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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配件 | 1.00 | 台 | 包1-包3在线可燃点红外(长红外)气体检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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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 | 1.00 | 台 | 包1-包3在线可燃点红外(长红外)气体检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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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具备合同执行能力,可由投标产品生产商和授权服务商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以生产商为投标主体,授权服务商为联合体成员的形式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授权服务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换证期内请予以书面说明)。 3.1.7 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8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甲烷CH4)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对应的纸质样本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范围。 3.1.9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符合GB15322.1-2019中国国家标准要求)。 3.1.10 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有数量超过25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一份或数量超过15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两份(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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