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 招标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机组烟气改造及餐厨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11 09:00 至 2023-03-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20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2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为发电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无法满足环境园内生产需求,因此需置换老旧锅炉设备。 根据沼气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的布局条件,拟采用3合一的方式安装脱硝设备,即3台发电机组共用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并配置1套余热锅炉。 招标范围: 1、3台沼气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备配套供货、安装与调试,脱硝设备验收合格后6个月的运维服务,以及烟气脱硝设施的环保验收服务。 2、3台沼气发电机组新增配套余热锅炉供货、安装与调试,新增脱硝及余热锅炉设备的钢结构平台构建及土建施工,本项目原有余热锅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拆除等。 具体详见《项目报价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截标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环保工程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沼气或锅炉或脱硝设备的供货、安装、运维业绩)。 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内容、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提供体现供货完成且已正常运行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③.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本工艺系统联调联试责任单位的业绩计算。④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其他:1、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 招标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发电机组烟气改造及餐厨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11 09:00 至 2023-03-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20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2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为发电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无法满足环境园内生产需求,因此需置换老旧锅炉设备。 根据沼气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的布局条件,拟采用3合一的方式安装脱硝设备,即3台发电机组共用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并配置1套余热锅炉。 招标范围: 1、3台沼气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备配套供货、安装与调试,脱硝设备验收合格后6个月的运维服务,以及烟气脱硝设施的环保验收服务。 2、3台沼气发电机组新增配套余热锅炉供货、安装与调试,新增脱硝及余热锅炉设备的钢结构平台构建及土建施工,本项目原有余热锅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拆除等。 具体详见《项目报价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截标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环保工程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沼气或锅炉或脱硝设备的供货、安装、运维业绩)。 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内容、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提供体现供货完成且已正常运行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③.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本工艺系统联调联试责任单位的业绩计算。④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其他:1、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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