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沧东公司海水淡化抽汽梯级利用小汽轮机及配套发电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火电机组全工况海水淡化抽汽梯级利用研究科技项目根据沧东电厂对机组节能降耗的要求,对厂内海水淡化装置进行分析优化,增加余压利用汽轮发电机组,从而降低发电煤耗及厂用电率。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1套与海水淡化装置配套的额定入口蒸汽参数0.38MPa(a)、排汽压力25kPa(a)、功率约20MW的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
2.1.2
序号 |
标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汽轮发电机组 |
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附属设备、附件 |
提供1台约20MW(根据规范最终由投标方确定功率)海水淡化汽轮机包括汽轮机本体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提供1台约20MW海水淡化汽轮机匹配的发电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提供主机和各辅助系统施工、检修和正常运行所需的部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运输、技术服务等 |
1套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供齐。 |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经营部物资仓库 |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完成。
交货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经营部物资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工程汽轮机(单台汽轮机功率:6MW≤汽轮机功率<50MW)2份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