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动车段新增移动式整列架车机及新增地面电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3-044-GZ)
*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请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国铁采购平台,我们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仍然需要进行网上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委托上海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上海动车段新增移动式整列架车机及新增地面电源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移动式整列架车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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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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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地面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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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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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
3.2第二包件投标人设备须通过国铁集团(或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者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动车领域产品技术评审或鉴定,并提供技术评审或鉴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
3.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含CMA、CNAS标志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第一包件须包含编组同步架车检测功能);
3.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一个投标设备在国内动车领域已实际使用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用户出具的设备使用证明;
3.7履约信用:不接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国铁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