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人为贵州威宁草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国家、民航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威宁草海机场
2.2 项目规模: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建设工期:270天
2.4 标段划分: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5 采购范围:
贵州威宁民用机场项目特种车辆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特种车辆(需要授权车辆:摩擦系数测试车、中型除雪车、清水车、飞机除冰车、污水车、行李传送车、普通客梯车、除冰液洒布车、气源车、电源车、主力泡沫车、重型泡沫车)、安检设备、 行李传输设备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报名,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3.1.3拟供设备:3.1.3.1 安检设备(双视角行李X光机、双通道双视角安检机、爆炸物探测器、大件双视角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3.1.3.2 行李传输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行李处理系统中,所有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装配、运输、安装、调试、组态系统整合、试运行、维护保障,拟供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业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3.1.3.3 特种车辆: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内的拟供车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业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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