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7-230041
一、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深圳新安二路下穿道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安二路为城市主干道、下穿通道连接宝安人民医院、人行通道连接宝安老三馆及轨道交通12号线新安公园站,主要承担新安-上川沿线片区内部交通联系功能;同时分担宝安区南北交通主次干道的交通压力;承担宝安区人民医院主要出入口功能,缓解地面道路及路口交通压力,疏导过境交通;将地下通道与宝安中学及人民医院地下车库相连通,增加出入口,缓解人民医院停车位多、出入口不足的问题;方便宝安新中心区的西部交通快速到达广深高速。承担周边地块交通服务功能;新安二路下穿道路新建工程处于新安环路的中间段,竣工后将承担以上交通功能和需求。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包件1 | 1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4%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 3950 |
|
2 | 沥青混凝土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 5400 |
| |
3 | 沥青混凝土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 5400 |
| |
/ | 合计 |
| 14750 |
| |
包件2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24000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14500 |
| |
/ | 合计 |
| 38500 |
|
3、交货时间:2023年2月至工程结束(2024年12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 交货地点工作日早7:00-9:00,晚5:30-7:30外地车辆限行,节假日正常通行。
5、质量要求:包件1产品应符合GB 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包件2产品应符合DBJ08-118-2005《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包件2级配水稳料定碎石颗粒组成范围应符合基层要求,并应符合“快速路 主干路”相关标准。并保证所提供的水稳料为全新料。
6、本次投标同时接受3%和13%两种税率,评标价统一按13%税率进行评审(3%税率将依据税前价转化评审价)。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8、罚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水稳搅拌站距本项目施工工地最大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路线图)。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包件1对应沥青混凝土,包件2对应水稳材料),在近2年(2020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总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标。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