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本部二维码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本部二维码系统改造,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 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0010203010028/C53A00523001005 2.3 招标内容:云南中烟二维码基础管理平台对接国家局行业二维码管控平台,在对接行业二维码管控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云南中烟二维码基础管理平台的优化改造和管理体系完善,内容如下:(1)对接“行业二维码管控平台”。实现云南中烟二维码基础管理平台与行业二维码管控平台的申码、发码、收码、存码和信息上报等业务的集成。(2)管理体系的优化。在行业二维码管控平台管理体系的指导下进行企业二维码管理体系优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云南中烟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项目终验通过。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5.6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中国 》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评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0月15日以后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员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 注:3.3-3.4条款的资格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