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转型及共享中心蓝图规划设计、详细设计方案(组织人力方案、运营管理方案、业务流程方案、管理制度方案、信息系统方案、智能化应用方案等),开展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对系统落地进行实施指导,开展共享中心宣贯及培训等服务。 1.3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含税):1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数量(家):1家。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签订总价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完成所有的服务工作并提交服务成果。方案设计期限为5个月,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信息系统方案应在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以便于招标人开展系统实施工作;方案实施落地指导期限为方案设计验收合格至财务共享中心上线之日止。 1.5服务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与湖北中烟工业 签订采购合同。 1.6服务 1.7质量要求:符合《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23号)要求。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8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其他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