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12-230006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项目(以下简称“竞标人”)采购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竞标方式为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包括贾鲁河干流治理和双洎河干流治理。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水资源利用,通过修筑堤防、疏浚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解决贾鲁河、双洎河防洪标准低;河道泄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工程隐患多;大部分支流入河口缺乏控制性工程,倒灌严重等问题。主要工程量为新建堤防21.6km、加固堤防16.0km、河道疏浚20.4km、护岸2.5km、护坡1.2km,排水闸13座,引水闸2座,拦河闸1座,桥梁1座。含上述建筑安装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水泥稳定碎石主要用于:贾鲁河及双洎河干流新建堤防道路工程。
2、竞标范围:根据工程设计,需采购100000吨水泥稳定碎石。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品牌)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18cm 6% | 吨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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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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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预计最早交货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5、交货
6、质量要求:
18cm 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R7d≥3.5MPa)
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水泥标号为42.5级。严禁使用快硬、早强水泥和已受潮变质的水泥。所用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集料压碎值≤35%,有机含量≤2%,硫酸盐含量≤0.25%。
集料要求参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水泥稳定碎石级配,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不低于3.5MPa,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不小于97%。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证书。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资质内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类。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近两年的水泥稳定碎石供货业绩2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碎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0至2022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由竞标响应人单位法人或被授权竞标响应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竞标。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0、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竞标人有权拒绝其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