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绿化景观、亮化、广场铺贴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庄井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县城南约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Mt/a,服务年限为81.7a。新庄煤矿井巷工程现已进入三期建设,副井场区办公、生活设施已投入使用,生产设施正在紧张有序推进。按照整体计划,拟采购具备资格能力的单位分阶段开展副井工业场地绿化景观、亮化、广场铺贴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计划工期:300天(分期实施、累计工期300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为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绿化景观、亮化、广场铺贴等工程,投标人要根据设计图纸完成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反应合同内容关键页彩色扫描件);
3.2.3 项目经理:拟配备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绿化相关工程施工(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4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023年2月28日9: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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