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硝用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硝用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硝用液氨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招标方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价格按合同注明的综合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投标方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包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划年需求量
(预估量) 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其他要求
1 肇庆电厂机组脱硝用液氨 液氨 浓度≥99.6%;
残留物含量≤0.4%; 1000吨 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分批次供货 广东肇庆市大旺高新区白沙街一号国能(肇庆)电厂液氨储存区。液氨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抵目的地后,由买方协助完成接卸。 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调运时,卖方需在接到买方通知后8小时内安排一车液氨(约25吨)到买方交货地点
其他说明:1、合同采用调价机制,只要满足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或实际结算量达到合同的预估量的100%两项条件之一时,合同自动终止。
2、卖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3、卖方应保证供应的液氨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硝所需效果,不发生因液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硝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追责。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或运输租赁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文件(许可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
(3)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液氨产品2022年6月及以后由具有CMA认证机构出具的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液氨浓度须≥99.6%,残留物含量须≤0.4%;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液氨运输车辆2辆,并提供对应的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投标人与运输租赁单位签订的委托意向协议书或委托合同),以及2辆车辆对应的2名押运员的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送押送人员)。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