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全厂电梯及起重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全厂电梯及起重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清远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南距广州市约142km,西南距清远市约85km,规划建设4×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留有再扩建2×1000MW机组条件。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全厂电梯及起重设备维护服务
2.1.3招标范围:全厂13台电梯和130台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验和试验、复检换证、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文明生产、防腐、保洁及日常管理和相关配合等工作。维护工期内招标人新安装的电梯及起重设备维护属于本标段范围。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三年)。计划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
①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含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②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包含升降机(含安装、维修)资质(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包含升降机资质(新证);
③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全厂起重及电梯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