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POWERCHINA-0103-230034 |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钢材,用于采购人承建的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建设,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以潘口水库为水源,通过新建潘口水库至马家河水库引水干线,另通过新建马家河水库至百二河水库引水支线,向城区补充生态用水。本工程是以十堰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通过退还被城市挤占的生态用水,改善受水区的用水条件和水生态环境,为改善百二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工程,输水干线上的隧洞、倒虹吸、涵闸、暗涵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筑物,输水支线上的隧洞、涵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建筑物,施工导流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本工程引水线路总长73.139km,其中干线长68.984km,支线长4.155km。主要建筑物包含4座倒虹吸1.782km、1座暗涵0.201km、4条隧洞67.001km和3座节制闸、3座退水闸、1座百二河进水口闸等建筑物。引水线路桩号为:潘口水库至马家河(K0+000~K68+984)、马家河至百二河水库(ZK0+000~ZK4+155)。本工程输水方式为全程无压自流输水,引水干线沿途不设分水,多年平均引水量1.66亿m³。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第3标段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君地河倒虹吸、暗涵、输水隧洞、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等。输水隧洞采用一台直径4.03m的敞开式TBM掘进,掘进长度13767.15m。
2、招标范围: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钢材供应及售后服务。型材采购预估总量为2060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字钢 | Q235B 14# *12m | 吨 | 360 | 国标 |
2 | 工字钢 | Q235B 16# *9m | 吨 | 1450 | 国标 |
3 | 工字钢 | Q235B 18# *9m | 吨 | 80 | 国标 |
4 | 钢板 | Q235B 14mm | 吨 | 170 | 国标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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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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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采购文件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交货时间:本次采购货物预计供货时间定为合同生效之后,根据施工现场需求供货直至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为止(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另行约定,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6、交货
7、质量要求:工字钢 执行 GB/T706-2008
钢板 执行 GB/T709—200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响应人应具有房建、公路、桥梁工程的钢材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0年2月1日起)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总金额清晰可见,如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也可附具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财务状况:有近3年(2020-2022年)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招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招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9、本次招标招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