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反应堆大厅吊车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NYKJ-WZ-GKZB-23-0025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反应堆大厅吊车
2.3 招标项目概括
江苏绿能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本工程为石化产业基地提供工业蒸汽及利用剩余热功率发电。本工程项目业主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股比为51:29:20。
本次招标项目为该工程的反应堆大厅吊车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
(1)本项目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三台(套)反应堆大厅吊车设备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
(2)本次招标设备主要要求如下:三台(套)反应堆大厅吊车:主钩120t,副钩50t, 跨度29.67m,安全等级NS,规范等级GB,抗震类别NA,质保等级QA2。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范围及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图纸”。
2.5 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6 交货期
本项目交货期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吊车设备供货或投入运行的业绩且相关业绩所供设备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应已实施了同类项目质保大纲。
(4)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反应堆大厅吊车售价:1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时00分-2023年03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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