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3年度区域级聚丙烯主催化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3年度区域级聚丙烯主催化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项目单位为:,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3年度区域级聚丙烯主催化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合同有效期一年,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标段采购范围为聚丙烯主催化剂,共计1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合,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3其他: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商城采购订单确认后86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最终用户需求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同用户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催化剂的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10吨,并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