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Ⅰ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60 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备 采购
项目地点:新疆博乐市西南侧博乐光伏示范项目 35 千伏开关站储能区(板车交 货)
交货期: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2) Ⅱ标段国电投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60 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备 采购
项目地点:新疆博乐市西南侧博乐光伏示范项目 35 千伏开关站储能区(板车交 货)
交货期: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3) Ⅲ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60 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备 采购
项目地点:新疆博乐市西南侧博乐光伏示范项目 35 千伏开关站储能区(板车交 货)
交货期: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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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文件价 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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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 Ⅰ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博乐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 备, Ⅰ标段 50 兆瓦/200 兆瓦时电池储能、电池管理 系统及附属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仓、储能 变流器、变压器,以及提供整站 150 兆瓦/600 兆瓦 时能量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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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 Ⅱ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博乐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 备,Ⅱ标段 50 兆瓦/200 兆瓦时电池储能及附属设备, 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仓、储能变流器、变压器、 电池管理系统,包括负责完成本标段电池管理系统与 整站 150 兆瓦/600 兆瓦时能量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 的接入、调试与安装。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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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3-Ⅲ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博乐光伏示范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附属设 备,Ⅲ标段 50 兆瓦/200 兆瓦时电池储能及附属设备, 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仓、储能变流器、变压器、 电池管理系统,包括负责完成本标段电池管理系统与 整站 150 兆瓦/600 兆瓦时能量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 的接入、调试与安装。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1- Ⅰ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提供同类产品有效期内的鉴定证书及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9-2021 年) 的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等。 3.业绩要求: 3.1 储能系统集成商近 5 年累计具备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 统并网业绩,且至少具备 2 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30MW/60MWh,投运 1 年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 有) 、合同首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 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等证 明材料) ; 3.2 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 5 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 3.3 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 PCS 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信誉要求: 4.1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 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 戒期限内的企业。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
2 |
标段 2- Ⅱ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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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提供同类产品有效期内的鉴定证书及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9-2021 年) 的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等。 3.业绩要求: 3.1 储能系统集成商近 5 年累计具备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 统并网业绩,且至少具备 2 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30MW/60MWh,投运 1 年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 有) 、合同首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 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等证 明材料) ; 3.2 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 5 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 3.3 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 PCS 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信誉要求: 4.1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 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 戒期限内的企业。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
3 |
标段 3-Ⅲ标段博乐 15 万千瓦储能 +60 万千瓦光伏示范 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 附属设备采购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提供同类产品有效期内的鉴定证书及鉴定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9-2021 年) 的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等。 3.业绩要求: 3.1 储能系统集成商近 5 年累计具备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 统并网业绩,且至少具备 2 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 30MW/60MWh,投运 1 年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 有) 、合同首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 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等证 明材料) ; 3.2 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 5 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 3.3 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 PCS 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信誉要求: 4.1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 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 戒期限内的企业。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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