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城+城市之光八号项目幕墙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YZ1-GC-GKZB-23-000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城+城市之光八号项目幕墙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城·城市之光八号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新区燕沙路以西、体育北路以北,总建筑面积10226.34㎡,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8729.74㎡(主要业态为10F办公楼及公共配套设施),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496.60㎡。
2.4 招标范围
中核城·城市之光八号项目幕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幕墙工程:外立面铝板幕墙及装饰造型线条,玻璃幕墙(含开启扇、消防救援标识),铝板雨棚、玻璃雨棚、采光通风井及设备管井玻璃顶盖,地下室入口处汽车坡道雨棚,支撑幕墙、雨篷、采光顶的钢结构工程,幕墙保温系统、幕墙防水系统、幕墙的防火系统、幕墙避雷系统及其与建筑主体的连接,层间防火岩棉封堵,外立面幕墙采用后置埋件,幕墙图纸需二次深化,样板施工(含样板拆除一次),幕墙交付前清洗;
(2)铝合金门窗(含百叶)工程:隔热铝合金窗框及玻璃、防雨百叶、空调机位通风百叶、送风井百叶;
(3)单元门工程:办公楼首层单元门;
具体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与要求。
2.5 建设/项目地点
详见附件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60日历天(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起算,计划自2023年4月15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6月14日完成)。
2.7 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湖北省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
3.5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建筑幕墙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城+城市之光八号项目幕墙工程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7时30分—2023年03月0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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