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2023年第二批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如下表(具体见技术部分及资料):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投标人资格 |
工期要求 |
1 |
灵寿至黄骅港区间自闭设备局部大修工程1标(K274+089-K393+650电缆直埋) |
对灵寿(K274+089)至蠡县(K393+650)范围内区间自闭设备进行大修,主要包含敷设140794.2米PTYL23-1型28B备用信号电缆(信号电缆甲供)、472套调谐匹配单元更换及相关配套工程。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 |
2 |
灵寿至黄骅港区间自闭设备局部大修工程2标(K393+650-K495+830电缆直埋) |
对蠡县(K393+650)至沧州西(K495+830)范围内区间自闭设备进行大修,主要包含敷设108179.6米PTYL23-1型28B备用信号电缆(信号电缆甲供)、822套调谐匹配单元(包含沧州西至黄骅港区间范围内调谐匹配单元设备)更换及相关配套工程。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见上表。
(3)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并提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具有并提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质量负责人:具有并提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7】其他要求:(1)同属 1 个企业集团公司(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 2 个及以上下属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及投标,如同时投标将均被否决。
(2)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标段中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详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标限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0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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