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甲乡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双丰路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1.5项目业主: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GZ00024 2.2招标项目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GZ00024 2.5建设 主线起点与造埠路相交(起点桩号:K0+000),沿线经苏庄、大田庄、双河小学,终点位于松树岗附近(终点桩号:K8+051),设计全长约 8.300 公里;支线全长约 0.249 公里,设计道路总长 8.300 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7合同估算价:约789万元 2.8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境内,主线路线呈东西走向,支线呈南北走向。主线起点与造埠路相交(起点桩号:K0+000),沿线经苏庄、大田庄、双河小学,终点位于松树岗附近(终点桩号:K8+051),设计全长约 8.300 公里;支线全长约 0.249 公里,设计道路总长 8.300 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无。 3.8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无。 3.9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0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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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