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2023年210国道312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公路局以(陕交函〔2023〕10号)、(陕公路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08国道韩城境内公路和312国道西安市蓝田境内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交函〔2023〕10号)、《陕西省公路局关于西安市2023年210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22〕144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西安市2023年210国道312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 资 质、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2项公路养护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岗监理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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