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庄西线(旱河桥至田庄台大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庄西线(旱河桥至田庄台大桥段)修复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营口市庄西线(旱河桥至田庄台大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148号)批准,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营口市庄西线(旱河桥至田庄台大桥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国道庄西线营口大石桥市境内。路线起于旱河桥,终止于田庄台大桥,设计桩号为K160+137~K176+517,全长16.38公里。公路等级:二级公路。
目前该路段局部出现龟裂、块状裂缝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提高行车舒适度,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合适位置设置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热熔反光标线;
2.3 计划工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94日历天(其中路面养护主体工程2023年9月30日完工,附属工程2023年10月31日完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最高投标限价:231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路面、沿线设施等中修养护工程。
②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或2022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1.3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面层,不包括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3.1.4 信誉要求:
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3.1.5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面层,不包括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面层,不包括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
注1: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s/1f43khb9y1imMrnvWiruCrg 提取码:mbz4)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投标人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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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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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