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澜沧江公司黄登·大华桥电厂生产管理营地道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澜沧江公司黄登·大华桥电厂生产管理营地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沧东村委会大水塘村,驻地海拔1900米,营地距县政府驻地金顶镇53.8公里,距州府六库157公里,距昆明公路里程587公里。东靠“盐都”啦井,南连兔峨、西与怒江州泸水、福贡两县交界,北接石登。
黄登·大华桥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生产管理营地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境内。目前生产管理营地道路存在道路标线磨损、路面破损、局部路基沉降、青石板破损、局部路段边沟无盖板、路沿石破损、道路无安全护栏等情况。为避免存在缺陷部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及提升形象面貌,需对营地道路进行改造。
2.2 施工地点:黄登·大华桥电厂生产管理营地。
2.3 采购内容:黄登·大华桥电厂生产管理营地营地路基检测、处理,营地道路设施拆除及恢复,青石板路面修复,破损混凝土路面修复,路面标线及车位,路沿石更换,排水沟盖板加装,营地挡墙外观修缮,道路安全护栏加装等施工内容。
2.4 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计划完成日期2023年8月31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1.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2项及以上道路施工或修复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影印件无法直观判断是否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还须提供工程具体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道路施工或修复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专(兼)职安全员:①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现场技术负责人: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材料;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③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道路施工或修复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所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合同复印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④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