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开发外委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081-01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开发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装机容量2×1000MW火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开发一套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包括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管理后台软件、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分配软件、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控制软件、后台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软件、智慧电厂系统对接软件、智能云平台嵌入式开发等功能模块,并提供配套的支撑硬件和安装、调试、上线服务。要求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与现有远动系统装置RTU及自动电压控制AVC必须采用一体化设计,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不单独设全厂负荷控制协调控制器和执行装置,直接嵌入RTU中,实现同源采集。详见技术规范。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系统开发外委采购。
服务期: 暂定工期为180天,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满足现场自动化系统投运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全厂负荷控制智能优化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