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彰东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检修维护(3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彰东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检修维护(3年)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彰东风电场坐落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现有5个子风电场(巨龙湖、千佛山、西大营子、东方红、平安地风电场)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总装机台数165台,总装机容量247.5MW,分别经各自风机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经15条架空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母线,由站内3台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送出,最终经39.771公里220kV“电来线”送至来虎变并入辽宁省电网。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彰东风电场分属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公司、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以将两个公司的升压站电气设备及35kV集电线路检修维护作为一个技术服务打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装、承修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升压站施工或检修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及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