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浙江舟山发电厂三期项目为扩建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锅炉采用上海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二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塔式锅炉。汽轮机采用哈尔滨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单轴、五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采用哈尔滨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汽轮发电机,效率99%。本项目首台机组计划于2024年8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4年11月投产。
本标段调试范围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5、6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及其辅助系统。
调试工作包括:#5、#6机组、公用系统、各辅助系统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涉网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性能试验项目(不包括机组性能考核试验)、达标创优相关调试和试验、精细化调试(含机组经济性分析)、20%额定负荷深度调峰相关试验及认证、APS调试、机组DCS组态逻辑设计及审查工作(含脱硫EPC逻辑审查)、热控系统原理图和组态图审查、其他项目(如单体设备调试、提供APS控制逻辑策略及APS逻辑组态智能智慧相关系统项目调试,参与联锁保护定值审查、智能发电平台(ICS)等项目调试),并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行。
2.1.2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6月 30 日为止。
项目地点: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基建场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66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试业绩2份(可按台数计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6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