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通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通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煤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的通信设备采购,包括传输网设备、数据网设备、调度交换、通信电源、通信动力环境监测系统、通信布线、输煤广播呼叫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及配套、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调试等。
2.1.3其他: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交货完成(暂定)
交货地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国内发电厂SDH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取得所投通信设备(SDH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事宜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