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司阳宗海电厂煤场及堆存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阳宗海电厂煤场及堆存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南方向,阳宗海湖的东北岸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1’40”,北纬24°57’42”,昆明市阳宗海管委会汤池街道辖区内,距昆明市公路里程36km,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200MW(一期#1、二期#2机组)+2×300MW(三期#3、#4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使用工程机械协助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部完成来煤接卸堆存、煤场推供煤、煤场收整清理、煤堆整形压实、煤堆存煤自燃处理、厂内倒短装车、沉煤池清淤及应急(若有)等;负责所使用的工程机械(含洒水车)的日常运行、用油、检查、检修、紧急抢修、定期维护保养、车辆检审、缺陷处理、大修、小修等;负责国道324可保路口至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一、二、三期运煤公路和煤场区域内所有道路、场地的保通维护及洒水车驾驶降尘工作;负责配合入厂汽车衡校验、运煤公路沟道清理、燃料区域及运煤公路清理、沉煤池清理、冷却塔清理等工作的开展。
本标段范围内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行、检查、检修、紧急抢修、定期维护保养、车辆检审、缺陷处理、大修、小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现可提供使用的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为:推煤机4台、装载机3台、挖掘机1台、洒水车1台。如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以上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所产生的相关工作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所用油料、日常维修、保养以及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的大修、小修和年度安全检审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且合同终止时,以上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须完好移交招标人。如投标人认为以上燃料工程机械和洒水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服务期:12个月,计划服务期为2023年4月-2024年3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燃料系统服务(如煤场工程机械作业、来煤接卸、推供煤、煤场收整清理、煤堆整形压实、配煤掺烧、燃煤转运服务等)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