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桩基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桩基工程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海南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南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桩基工程,本桩基工程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型号为PHC-AB600(130)-15,总桩数为241根,桩长3615m。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桩基检测费用,具体如下:(1)做3根竖向静载试验。(2)不少于总桩数100%的低应变检测,即241根。(3)不少于总桩数5%的高应变检测,即12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45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桩基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桩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