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昱公司胶轮车运输矿井综放工作面安装与拆除项目。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 三年(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
2.4项目地点: 华昱公司所属胶轮车运输矿井。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工程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承包价格固定不变。如因地质条件变化等引起设计变更及政策性影响而造成总包项目外的工程量,可按照现场签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项目价格调整的依据。
2.6 报价方式:
1.6报价方式:根据工作面长度报价: 综放工作面长度240米时,工作面安装费用为 A1 万元(含税,税率9%);工作面拆除费用为 A2 万元(含税,税率9%)。若综放工作面长度大于(或小于)240米时,安装每增加(或减少)一台支架按1.1万元/台相应增减费用执行,拆除每增加(或减少)一台支架按0.9万元/台相应增减费用执行。评标价=(A1+A2)/2.
2.7 报价要求:
2.7.1费用包含工作面安装、拆除乙方发生的所有人工(各种培训、保险、薪酬等)、设备(各种维修、油料消耗等)、工器具等费用及所承担安全责任。
2.7.2扩面长度+原长度=工作面长度,作为整体进行安装费用结算;缩面长度+缩面后长度=工作面长度的,作为整体进行拆除费用结算,工作面扩面、缩面费用不再单独核算。
2.7.3安装、拆除工程需包含远距离供电、供液系统(包括设备列车、乳化液泵站等)。
2.7.4出现以下情况时按造价预算价格(2015年煤炭建设工程定额)执行:
2.7.4.1扩面、缩面较整体安装、拆除工程增加的工序、工程单独进行核算、造价;
2.7.4.2综放工作面长度<150米时;
2.7.4.3根据生产需要,完成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范围以外的其他工程按造价结算。
2.7.4.4造价预算时,在国家定额计价标准基础上下降10%;
2.8 项目支付或结算方式
2.8.1安装资料及图纸经甲方确认移交甲方档案室(包括1套电子版的竣工资料)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支付至项目价款的90%。
2.8.2质保期过后,没有发生因安装质量问题出现的事故,支付剩余10%的质保金。
2.8.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4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提供发票为乙方的重大义务,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该义务,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2.9项目执行内容说明
2.9.1设备安装工程:将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支架、转载机自移装置、自移机尾、设备列车及设备等运输到综采工作面就位、安装、调试、运转;超前支架、皮带自移机尾的安装;所有电气设备连接供电(从移变负荷侧开始包含负荷,移变之间、移变与组合开关或设备电机之间、控制信号等线缆);工作面及移变列车照明电缆及灯具的安装;工作面通讯控制系统的安装,电控部分的安装调试;工作面设备单机及联合试运行(检修设备或甲方已检修设备不完好,在安装过程中再次检修工程不包括在此项目中),并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以上所有设备及电缆(动力、控制、信号等)、设备润滑油脂、接线盒、设备列车轨道等均由甲方提供。
2.9.2设备回撤工程: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支架、转载机自移装置、自移机尾、设备列车设备回撤;两巷超前支护支架及单体支柱等回撤;所有电气设备连接断电回撤(从移变负荷侧开始包含负荷,移变之间、移变与组合开关或设备电机之间、控制信号等线缆的回撤);工作面及移变列车、照明电缆及灯具的回撤;工作面通讯控制系统的回撤。
2.9.3所有供电电缆由甲方提供,乙方按图施工。
2.9.4综采工作面主运巷带式输送机的安装、回撤由甲方负责另行安排队伍施工。
2.10质量标准要求
2.10.1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2.10.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监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10.3质量保证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
2.10.4按照甲方《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工作面安装、回撤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为安监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颁发)。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1月至2022年12月)应具有不少于五个类似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建制熟练队伍,提供合同人员花名册,按不少于两个工作面同时作业配备人员(120人);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和不低于70%的人员社保证明。工作面安装、拆除所需搬运车辆铲板车不少于8台,支架车不少于6台(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3.5三年内在中煤集团系统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6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3月14日 9:00至2023年3月29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3月14日 9:00至2023年4月3日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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