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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废水装置VOCs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03-16     浏览:0    
核心提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废水装置VOCs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废水装置VOCs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1)项目简介:在污废水装置新增VOCs处理装置一套,主要包括完善系统臭气收集输送系统、新建一套安全型蓄热式氧化焚烧炉(RTO)两个部分, 对520单元(污水处理装置)内VOCs 及异味气体排放不达标的水池及设施产生的气体进行安全收集;对 530 单元(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内已加盖的1座调节池产生的异味气体进行安全收集;以上收集的异味气体合并送入520 单元(污水处理装置)新增 VOCs 处理设施进行销毁处理,直至达标排放。
 
(2)招标范围:依据详细设计施工图在分公司水务部污废水装置完成VOCs治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完善臭气收集系统,在现有水解酸化池、污水调节池、废水调节池、中间沉淀池、污水事故罐、MBR 膜池上增加臭气吸收管道及盖板,新建臭气输送系统、蓄热式氧化焚烧炉等,完成相应的设备(含成套设备)、管道、自控、电气、给排水、消防、构筑物及总图、原有设备或管道的拆除(如有)、与原有管道的碰头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并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最终工程量以详细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
 
工程量概算(暂估):900万元(含9%增值税)。
 
第三方工作内容的处理:第三方检测(如无损检测)、带压开孔堵漏、脚手架搭拆等工作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发生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引进的第三方框架协议单位完成,费用招标人依据《施工任务单》、相应框架协议合同据实计算并支付给第三方。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开工(以监理人签发出的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交工验收。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应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 资格要求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应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
 
3.6 资格要求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附证书扫描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应附证书扫描件),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提供1项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1日 10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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