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浩悦环境科技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6-340121-04-01-790253
1.4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043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00436 2.5 建设 (2)拆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原焚烧线相关拆除工作及新设备安装,整体联动调试并具备烘炉条件;拆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5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烘炉及带料运行(连续稳定试运行168小时)。土建工程工期包含在总工期内。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危险废物焚烧炉(或医疗废物焚烧炉)成套设备供货业绩,且该业绩项目的危险废物焚烧炉(或医疗废物焚烧炉)日处理规模为30吨/日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为设备总包供货方和安装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设备总包供货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3.2、3.4、3.7.2、3.7.3条要求,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满足3.1.1、3.1.2、3.4、3.7.1、3.7.3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