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湖南龙源风力发电 永州新田县4个(300MW)光伏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154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湖南永州新田县新圩(70MW)林光互补光伏、塘罗林(60MW)农光互补光伏、石羊镇光伏发电项目清水湾一期(90MW)光伏、新隆镇候桥、仁岗村(8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新田县。新圩项目拟规划交流侧70.538MW,直流侧95.64968MWp,占地约1496.1亩;塘罗林项目拟规划交流侧60MW,直流侧80.32864MWp,占地约1588.34亩;清水湾一期项目拟规划交流侧90MW,直流侧116.18964MWp,占地约2030.4亩;新隆镇候桥、仁岗村项目拟规划交流侧80MW,直流侧104.56658MWp,占地约2167.49亩。
招标范围:新田县新圩(70MW)林光互补光伏、塘罗林(60MW)农光互补光伏、石羊镇光伏发电项目清水湾一期(90MW)光伏、新隆镇候桥、仁岗村(80MW)光伏发电项目地形图测绘、地质详勘及升压站工程(仅1个汇集站、清水湾一期)、光伏场区施工工程、场区内道路及围栏、水保、环保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工作(含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也包括各阶段相应的预(概)算编制工作;编制工程所需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参与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的审定和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按照业主要求组织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除按照项目报总价外,还应按项目报送每MW的价格,最终根据建设容量据实结算。按照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服务期: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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