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神山露天煤矿实施矿区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神山露天煤矿实施矿区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头能源神山露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次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范围:包头能源神山露天煤矿实施矿区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包括办公区周边种植花卉,生态菜园建设,新建排水沟、简易铁围栏、新增大型标识标牌,新增入矿道路标识标牌,新做环保砖硬化广场、移动观礼台建设,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硬化场地,原有沙柳网格修复,整理绿化用地,种植乔木、灌木、绿篱,撒播草籽;铺设灌溉管网等,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为准。
2.1.3项目地点: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神山露天煤矿。
2.1.4计划工期:种植期一年,2023年4月10日 - 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养护期2年(含新工养护1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同内容包括生态建设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绿化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中任意一项)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中任意一项)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生态建设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绿化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中任意一项)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