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云霄陈岱5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位于漳州市云霄县陈岱镇,共分两个地块,岱山村、岱北村西南侧场址占地484.23亩;前江村东南侧场址占地526.15亩,合约1010余亩。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为64.86MWp,配套的储能电站总规模5MW/10MWh。
云霄光伏电站两个光伏片区的太阳能组件经逆变器逆变、升压系统升压至35kV后,各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110kV中核曾江风电升压站35kV侧,曾江风电升压站扩建1台主变,二次升压后,利用现状曾江风电—陈岱110kV线路同曾江风电一期一并送出。该方案新建35kV中核云霄光伏电站西南片区—曾江风电升压站线路长度约6km,导线截面不低于240mm2,采用架空线路建设曾江风电场场址位于中江村、后江村附近,与本项目南北相距约4.5km左右,升压站位于本项目东北侧约3km处。
本工程在110kV曾江风电升压站内设置1台63MVA的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抽头为115±8×1.25%/37kV,1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在110kV曾江风电升压站内配置不少于0.5Mvar容性和14Mvar感性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4 招标范围
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以最终批复的接入系统评审意见为准,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依据电网及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完成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各类技术规范、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结合曾江风电场(曾江风电场已预留本项目升压站扩建场地位置和安装空间)现状进行必要改造,储能电站要求对二次设备接入进行重新设计,满足电网接入要求等。
(2)采购及保管:110kV站内所需设备/设施(含接入系统批复增加的电网侧改造)、光伏电场所有设备(不含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储能系统、GIS、 SVG、35kV开关柜等甲供设备)与材料、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牌及消耗品的采购,还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的仓储保管、催交、运输、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移交等工作,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地所处地理环境,所供设备应完全满足项目所在地潮湿、盐雾等运行条件。
(3)施工:根据已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及准备工作、集电线路工程(含架空线路)、储能土建工程施工及相关试验、电网侧系统通信、鱼塘底部清淤工作;场内道路新建(含码头)、场外道路整改扩建;曾江风电场办公楼、附属楼、设备区、二次设备室、监控室、外墙设计及修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土建工程。
(4)安装调试: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甲供设备、电气一、二次系统、保护定值计算、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检测);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承包人承担相关协调费用);按照甲方及行业内“无人值守、少人值守”要求,对风、光、储一体场站进行智能化设计,改造升级场站现有智能化控制、安全、消防智能化平台,建设风、光、储统一监视平台,满足数据传输至本地监视平台及汇能总部平台要求,实现风电、光伏、储能大数据分析;
(5)验收及服务:承包人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项目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电力工程备案及质量监检(含地方质监站)、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消防验收等一系列竣工验收工作;现场培训、设备调试、机组试运行、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专项验收、性能测试(现场一致性核查、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质量监督验收、试验、接入、并网调试及验收、启动及试运行)等试验,完成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消缺和生产移交,包括其它未提及但影响项目并网及竣工验收的一切手续文件;含储能设备消防验收协调工作,直至取得验收文件等一切合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其他:承包人完成本项目的土地租赁含青赔(支付首年土地租赁费,具体时间以项目土地租赁协议日期为准)等相关工作;完成办理开工前的行政手续;购买工程一切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含甲供设备);负责质量保证期内的建设管理、保修工作、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规范”。
2.5 建设/项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陈岱镇。
2.6 计划工期
2023年8月30日前保证全部容量并网,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规范”。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应具有已完成的累计总装机容量在200MWp(含)以上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3.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装机容量10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
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装机容量10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经理,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售价:/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7时00分—2023年03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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