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天津 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盐田,项目拟建容量600MWp(含升压站及储能扩建),西北距天津市中心约38km,南至滨海新区与河北省交界处约45km。厂址海拔高程在0~10m之间。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地形图测绘、工程勘查、光伏电场(含升压站及储能扩建)范围内初步设计(含专题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与一期工程所有接口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服务期:1)测绘工作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地勘工作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 4)招标设计工期为,初步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 5)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6)竣工图设计工期项目投产后90天内完成。 7)各阶段的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委托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委托方确认并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