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澜沧江公司乌弄龙电站升鱼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弄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为澜沧江上游水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2个电站,上、下游分别为GS和里底水电站。目前,该电站已进入生产运行阶段。
由于乌弄龙电站右岸升鱼机平台上部天然边坡未进行支护,曾发生石块掉落等情况。目前该部位边坡形成一处倒悬体,若岸坡上部危岩体失稳崩落,将对下部平台、启闭室,交通洞、工作人员等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确保下部升鱼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对边坡进行防护治理。
2.2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乌弄龙电站升鱼机边坡,工程实施地点位于位于澜沧江右岸、乌弄龙电站大坝下游侧,治理区面积约1000~1500m2。项目内容具体包括:边坡清理、锚杆制安、预应力锚索制安、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被动防护网制安、排水孔施工。
2.3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含有锚索施工内容的边坡支护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含首页、主要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主要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提供职称证书和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和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