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广西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西明确将海上风电作为“十四五”能源和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规划海上风电场址25个,总装机容量2250万千瓦。其中,“十四五”期间将力争核准海上风电800万千瓦以上,投产300万千瓦。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 局批复,先期批复《广西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要求到2025年底,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
本次采购的项目位于广西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根据各规划场址综合建设条件、技术经济指标、海域管辖情况及基地规模化开发条件等,结合广西海上风电消纳空间分析成果,将北部湾海域划分出9大区域、28个场址,此次采购的项目场址位于M1、M2场址。
2.1.2招标范围:(1)进行海上制氢技术比选,研究出适用于海上情况的制氢技术;(2)结合广西海上风电实际场址的资源情况(离岸距离、运输方式、海洋水文、接入系统等)针对性地研究各类海上制氢技术方案、技术路线以及分别研究对应技术下的经济效益、储存方式、投资收益、制氢成本以及输氢与输电两者之间经济效益的对比等方面内容。(3)从各类制氢技术中进行比选,研究出经济效益最佳、制氢技术最适用以及最符合国华投资的制氢方案。(4)分析电力与电解水制氢的连接方式对海上风电制氢成本的影响。(5)结合实际项目场址的实际情况,分析不用的离岸情况对制氢模式的经济性影响。
2.1.3服务成果:对项目场址的实际情况完成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的编制(附带专家评审意见)纸质版5份,1份电子版word、1份PDF。
2.1.4服务期:自招标人提出需求后,投标人于30日内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深远海海上风电实际项目场址融合制氢技术方案编制服务所需文件,50日内提供服务成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场址的最优技术、海上制氢对项目的技经影响、运输方式等)。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参与竞配工作的时间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新能源制氢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容关于制氢方面的研究应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制氢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