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2.2 建设规模: 20.21WM 分布式光伏。
2.3 计划工期: 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电场工程设计及优化、
建筑安装、停车场及充电桩建筑安装、安全设施标准化、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 行、工程消缺、运维人员培训、视频监控、办理并网手续、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审批、验收 (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水保、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 和最终交付投产; 站内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发包方提供的 设备和主材外)及全新设备、材料装卸、保管、二次倒运、临时堆放场所临建建设;施工用 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移交。 建设期工程保险;竣工验收和档案竣工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相关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类似 EPC 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 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 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 (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 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 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需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MWp 级 及以上光伏工程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合同主要内容页和投运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 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2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总 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与拟派项目 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