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贵州省能源局备案批复,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同意长顺县代化镇睦化一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代化镇睦化社区。
2.2建设规模:100MW。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可研优化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近3年(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须具有独立完成
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研优化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均可),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完工类证明材料)。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研优化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均可)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拟派项目经理与该业绩的关联性证明等佐证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2022年12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研优化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均可)的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拟派技术负责人(主管总工程师)与该业绩的关联性证明等佐证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2022年12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投标人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投标提醒:
3.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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