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蓝山大源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汇源瑶族乡一带。松柏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境内。
2.2.项目规模:蓝山大源75MW风电项目15套风机塔筒设备;松柏二期70MW风电项目14套风机塔筒设备(含2套混塔,12套钢塔)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开始塔筒转运,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湖南永州蓝山大源75MW、江永松柏二期70MW塔筒设备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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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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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 |
蓝山大源15套塔筒、江永松柏14套塔筒(包含12套钢塔,2套混塔)从设备堆场至各风机安装平台二次转运(含牵引)车板交货。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设备二次转运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3项山地风场塔筒转运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塔筒台套数不少于15套),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1 16:05到2023-03-27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11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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