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观风海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招标人为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XH-GC-GKZB-23-0003
2.2 招标项目名称
威宁县观风海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工程利用观风海镇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本期建设规模25.002MWp。电池组件采用540Wp半片单晶硅光伏组件,在屋顶安装容量宜最大利用可安装区域。
光伏发电系统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或公共电网,以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0.4kV光伏并网箱组成;发电单元内最多每9/18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路,多个支路接入一台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以1回电缆接入0.4kV光伏交流并网箱,并网箱出线接入用户配电系统或公共电网(个别点根据接入系统方案要求可能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
2.4 招标范围
威宁县观风海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各类审批文件、接入方案批复的获得,屋顶合作开发协议的协调签订,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设计;光伏区组件、逆变器、支架、集电线路及架空线路、高低压电缆及其附件、监控中心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其中组件和逆变器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五、物资供货范围”内采购);整个光伏场区、场内道路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完工验收前生产运维,验收手续的办理(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协调签约购售电合同;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等生产准备,移交生产,资料归档,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职工培训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
2.5 建设/项目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观风海镇
2.6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0MW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威宁县观风海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8时30分—2023年03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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