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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196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星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1969kWp分
 一、 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星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196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196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地点:无锡市

2.3招标范围: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芦村水厂四期三个污水池面,面积合计18800 m²,装机容量约为1969kWp。需要投标人在水池池壁上立钢立柱,在钢架间设置柱间支撑、檩条等构件,形成空间结构,在其上方安装光伏组件,发出的直流电通过直流电缆汇流到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送到0.4kV并网柜,实现光伏发电。

招标方负责:提供安装光伏电站相关场地和技术图纸,协调建筑物使用单位配合投标方现场施工和使用。

投标方负责:提供电站建设所需要的主辅材料和配套安装、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消缺和后期运维人员培训服务等等,办理供电部门电网接入手续,直至完成并网发电。提供建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和措施费,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4最高限价:9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2023年3月27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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