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
2.3 招标范围: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氨含量≥99.8%(详见技术 要求),包括生产、运输、卸料等。全年用量预估 5620 吨, 据实结算, 以招标人 现场过磅数量为准。
2.4 数量:全年用量预估 5620 吨。
2.5 技术规格:氨含量≥99.8%、水份≤0.1%、残留物含量≤0.2%。
2.6 交货地点: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氨区。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每次甲方所需的数量和时间以甲方预先电话通知或微 信通知为准, 甲方提前 2 天(48 小时) 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通知乙方,乙方 按甲方通知数量供货。
2.8 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投标人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含液氨)。
3.1.1.3 运输车辆:须具有道路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为合作运输单位的,还需 提供与合作运输单位签订的承运协议及车辆保险证明)。
3.1.1.4 人员要求: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的从业人员上岗证(有效期 内)。
3.1.1.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2022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 1 项类似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提醒:
3.5.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 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2023 年 3 月 31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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